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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2026年度民营科技新锐企业申报

支持对象

参评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。


申报条件

1. 参评主体为在山西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;

2. 参评主体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、环境违法行为,无在惩戒期内的科研失信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;

3. 参评主体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亿元以下;

4. 参评主体所属行业符合山西省《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目录(试行)》产业领域;

5. 依据评价表自测评分≥60分。


政策奖励

资质荣誉。


申报程序

本年度评价工作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,拟参评企业于申报截止日前,登录山西省民营经济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(http://sxsmyjj.cn:13080/)项目申报栏进行填报。具体流程如下:

1. 企业自行下载评价指标体系及参评材料,并仔细阅读各项指标相关要求。

2. 根据指标要求,逐项搜集数据表数据,在评分表进行自评,并根据模板逐项制作承诺书及印证材料扫描版(因填报过程中每30分钟页面会刷新,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以便快速填写)。

3. 登录填报窗口,逐项填报“企业基础信息”“企业评价信息”,并逐一上传“评分表”和“印证材料”(注意:所有得分项均需上传相应附件,线上填报过程注意暂存)。

4. 填报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即完成申报,等待审核。

5. 县、市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推荐至省民营经济局。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省民营经济局协调服务处(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)。

6. 省民营经济局组织专家评审,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会议研究,择优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企业名单。


申报材料

1. 《山西省民营科技新锐企业申请表》;

2. 参评承诺书;

3. 山西省民营科技新锐企业评价表;

4. 印证材料:

(1) 研发费用:

我公司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X万元,研发费用为X万元,研发费用占比为X%。

附: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公章。(若利润表中不体现研发费,需提供研发费明细账或研发费汇总表。)

(2) 研发人员:

截至上年度年末,我公司社保总人数为X人,研发人员X人,占员工总数的X%。附:

① 社保人员截图。(能够显示人数即可,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列表)

② 研发人员名单(含姓名、专业、学历、职称职务、部门)。

(3) 研发项目:

近3年来,企业共申报、承担或参与国家相关部门研发计划项目?项,省级相关部门研发计划项目?项,市级相关部门研发计划项目?项、县级相关部门研发计划项目?项,企业自主开展研发项目X项。

附: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科技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结题报告;(企业研发项目仅填写基本信息,无需相关证明材料)。

(4) 研发机构:

截至目前,我公司获得的经政府各级各部门认定的各类研发机构称号共X个,其中,国家部委相关部门认定X个,省级厅局相关部门认定X个,市级部门认定X个。

附:相关认定的证书或公示的文件(众创空间等双创类平台均不予评价,也无需提供)。

(5) 知识产权

我公司现拥有I类知识产权X项。

附:I类知识产权证书。(无效证书、专利副本、缴费证明、转让证明,以及实用新型、外观、软件著作权、商标等Ⅱ类知识产权均无需提供。)

(6) 技术收入:

公司上年度技术服务共计X项,技术收入共计X万元,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X%。附:仅需提供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登记证明。(其他业务合同不予评价,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样本见下:)

(7) 新产品收入:

经统计,公司上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为X万元,上年度新产品占比为X%。

附:企业上年度统计报表107-2中的新产品销售收入截图或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报告。(如不能体现金额,企业根据新产品销售情况制作统计表提交。)

(8) 营收增长、净利润率:

企业X年度(上年度)营业收入为X万元,净利润为X万元,净利润率为X%;X年度(上上年度)营业收入为X万元,营收增长率为X%。

附:2024年度、2025年度利润表盖章。

(9) 技术储备:

公司目前在研技术产品数XX项,储备技术产品数XX项,在销技术产品XX项。技术储备指数为XX%。

附:企业根据目前主要产品、研发项目、销售产品情况进行梳理,制作上表即可,无需提供研发项目报告和销售合同。

(10) 创新融资:

企业近三年获得各类融资XX万元。

附:企业融资的相关证明(说明问题即可)。

(11) 科技认定:

企业截至目前获得的各类科技认定共XX个。

附:各类认定证书或公示文件等(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创新型中小企业、各种荣誉不予评价,无需提供)。

(12) 创新荣誉:

公司近五年内获得过的各类科技奖励共计X项。

附:相关证书或公示文件(各种认定不予评价,无需提供)

(13) 产品首发说明:

企业202X年首次向市场推出的XX产品,在全国/全省范围内为首发产品,具体说明为...(主要说明该产品在全省市场唯一,没有竞争对手提供相同或类似的产品,以及相关的报道、批文情况等。)

附:相关报道、文件等(说明情况即可,如享受过相关新产品补助的公示文件,新产品的新闻报告)。

(14) 技术首创说明:

企业掌握的XX技术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显著的独特性,达到国际领先/国际先进/国内领先/国内先进水平,具体说明...(着重说明该技术的独特性、技术唯一性、填补了山西省某个产业领域的技术空白的情况。)

附:企业提供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、科技鉴定报告等技术先进性证明。

(15) 工艺首推说明:

企业生产采用了XX工艺流程,该工艺在国内/省内同行业市场上没有竞争对手。具体说明...(注意与产品、技术进行区分,着重详细描述企业生产工艺,生产流程、操作方法或产品配方等,该工艺在全省范围内不存在其他工艺方案能够达到同等水平,从而形成该工艺独占性优势。)

附:企业提供的工艺资料、同行业调查分析报告等工艺先进性证明材料(说明情况即可)。

(16) 装备首台套说明:

企业引进使用了XX设备/产线。该设备为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中的设备(或)该设备在品种/规格/技术参数等方面具备独特性,在省内同行业企业中是唯一的,具体说明...(说明设备在品种、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的唯一性。)

附:设备的合同、参数以及独特性证明材料。

(17) 技术推动说明:

企业说明在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、颠覆性技术创新领域取得的成就,或在国家战略任务、重点工程项目、技术进步等方面的贡献。格式、内容不局限。

附:相关报告等。


申报时间

2026-03-30 至 2026-05-10

其他

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真实评价,如发现企业在参评过程中资料有弄虚作假的,不得推荐或通过评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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